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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贸易海关监管的几个热点问题  
( 2006-09-27 )
 
Q&
 ■近来, 不断有企业的读者来信反映, 企业在实际运营过程中, 常常对加工贸易监管海关监管的一些问题搞不清楚, 有的因此被海关处罚。本律师行针对来信提出的问题进行整理并解答。
 
Q:保税区与非保税区之间货物进出如何办理海关手续?
A: 从保税区进入非保税区的货物, 按照进口货物办理手续; 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按照出口货物办理手续, 可以办理出口退税。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供区内使用的机器、设备、基建物资和物品, 企业向海关提供上述货物或者物品的清单, 经海关查验后放行。从非保税区进入保税区的货物或者物品, 已经缴纳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收的, 已纳税款不能够退还。保税区的货物需从非保税区口岸进出口或者保税区内的货物运往另一保税区的, 事先向海关提出书面申请, 经海关批准后, 按照海关转关运输的规定办理。
 
Q:货物因质量问题无法出口, 企业该如何处理? 是否可以内销?
A:按照海关的规定, 加工贸易制成品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复出口。保税料件确有特殊原因需转内销的, 需报外经贸主管部门批准, 由海关根据外经贸主管部门的批件办理内销或者转让手续, 并对进口料件征收税款及缓税利息。其中, 进口料件属实行进口许可证管理商品的,企业还须在规定的核销期内向海关补交进口许可证。在规定的核销期内不能提交上述进口许可证的, 海关会依据国办发(1999)35 号文第七条的规定对企业处进口料件案值等值以下、30% 以上的罚款。
 
Q: 加工贸易深加工结转该如何办理海关手续?
A: 加工贸易企业开展深加工结转的, 转入、转出企业向各自主管海关申报结转计划, 经双方主管海关备案后, 可以办理实际收发货及报关手续。转入、转出企业向海关申报结转计划时应提交海关加工贸易保税货物深加工结转申请表, 并如实填写各项内容。
 
Q: 什么是“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分册?
A:“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分册, 是指因多口岸报关, 造成“ 登记手册” 总册周转困难或不够使用, 企业提出申请, 经主管海关核准后,核发的载有“ 登记手册” 总册部分内容的、有独立编号的另一本“ 登记手册”。“ 加工贸易登记手册” 分册包括直接报关分册和深加工结转分册两种, 分别用于直接报关和深加工结转报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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