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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明确了业务系统信息化要求事项,首先以此为基础进行外部(概要)设计。然后根据外部(概要)设计的结果,往下挖掘制定各子系统的内容,进行内部(详细)设计。作为开发商来说,要将两者的内容融会贯通,结合各方面状况进行设计。如果是小型系统的情况下,只进行“外部(概要)设计,省略了内部(详细)设计”也是可以的。

  1. 外部(概要)设计

        明确了业务系统信息化要求事项,以此为基础进行外部(概要)设计。这个阶段具有外部设计和概要设计双重的任务。

        外部设计,是系统使用者或从其他系统能看见的部分,也是与它们有关系部分的设计。例如画面和报表,操作,数据库,与其他系统的通讯方式等。还要考虑备份的方式,故障发生时的对应,旧系统的数据移植等不引人注意但又比较重要的部分。作为概要设计,将系统分割成若干个功能子系统,并设计子系统间的关系和接口。总之,外部设计是对项目的外侧组织和系统等的作业,概要设计是对项目内部的作业。

  • 概要设计
    • 明确问题的构造
    • 识别功能部分的要素
    • 构造各功能要素间的关系
  • 外部设计
    • 决定数据库或文件的关系,内部项目等
    • 决定画面或报表的格式
  • 记述[软件需求定义书]

  •         针对概要设计中分割而成的机能子系统。在这里对子系统[实现什么内容]的内部构造不加考虑,只是单纯地记述外部定义。
  1. 内部(详细)设计

        “软件需求定义书”完成的基础上,决定“如何实现”,并制作“程序设计书”。这个阶段称为“程序设计”或“详细设计”。根据其过程,可将程序设计分为程序构造设计和模块设计2类。

        在这个阶段,首先将各个程序分解为具独立功能的子模块,按子模块的集合进行构造。然后,编制决定模块构造和功能的“程序构造设计书”和“模块设计书”。这种构造化设计减少了下步工作的复杂性,起到简化作业的作用。

        其次,作出说明分解后的各个模块详细内容的“模块设计书”。

  • 程序构造设计

  •         目的软件在前一阶段被分割为几个各具功能的子系统程序。在这里,被划分的子系统又可作为单独的[主模块](或是有效模块),详细化每个阶段。模块的分割,使其相互作用力减低,总之增强了模块的独立动作。模块间的数据接口单纯化,能方便模块的使用,具通用性、再利用性、易测试性。
  • 模块内设计

  •         详细设计模块内部构造。具体来说,是决定模块内部的“数据结构”和选择“控制构造”(连续、选择、反复)。完善的数据结构加上简练的控制构造,就可制成完美的模块了。